電子地磅傳感器數量的選擇是根據電子衡器的用途、秤體需要支撐的點數(支撐點數應根據使秤體幾何重心和實際重心重合的原則而確定)而定。一般來說,秤體 有幾個支撐點就選用幾只傳感器,但是對于一些特殊的秤體如電子吊鉤秤就只能采用一個傳感器,一些機電結合秤就應根據實際情況來確定選用傳感器的個數。 傳感器量程的選擇可依據秤的最大稱量值、選用稱重傳感器的個數、秤體的自重、可能產生的最大偏載及動載等因素綜合評價來確定。一般來說,傳感器的量程越接近分配到每個傳感器的載荷,其稱量的準確度就越高。但在實際使用時,由于加在傳感器上的載荷除被稱物體外,還存在秤體自重、皮重、偏載及振動沖 擊等載荷,因此選用傳感器量程時,要考慮諸多方面的因素,保證傳感器的安全和壽命。
汽車衡衡傳感器量程的計算公式是在充分考慮到影響秤體的各個因素后,經過大量的實驗而確定的。
公式如下:
C=K0K1K2K3(Wmax+W)/N
C—單個傳感器的額定量程
W—秤體自重
Wmax—被稱物體凈重的最大值
N—秤體所采用支撐點的數量
K0—保險系數,一般取值在1.2~1.3之間
K1—沖擊系數
K2—秤體的重心偏移系數
K3—風壓系數
例如:一臺20t電子地中衡,最大稱量是20t,秤體自重為1.16t,采用四只傳感器,根據通用設計標準,選取保險系數K0=1.25,沖擊系數K1=1.18,重心偏移系數K2=1.03,風壓系數K3=1.02,試確定傳感器的噸位。
根據傳感器量程計算公式:
C=K0K1K2K3(Wmax+W)/N 可知:
C=1.2*1.18*1.03*1.02*(20+1.16)/4 =7.8t
另外,由于秤臺有自身的重量,對于每個傳感器來說,需要再增加此部分的載荷。根據目前的秤臺自重,不同的軸載,每個傳感器約再增加0.5~1噸不等。
因此,可選用量程為10t的傳感器(傳感器的噸位一般只有10t、20t、25t、30t、40t、50t等,除非特殊訂做)。
根據經驗,一般應使傳感器工作在其30%~70%量程內,但對于一些在使用過程中存在較大沖擊力的衡器,如動態(tài)軌道衡、動態(tài)汽車衡、鋼材秤等, 在選用傳感器時,一般要擴大其量程,使傳感器工作在其量程的20%~30%之內,使傳感器的稱量儲備量增大,以保證傳感器的使用安全和壽命。
秤體結構設計原理和壽命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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